家中有適齡兒童的新居民朋友們注意啦,繼上一期整合推送溫州市鹿城區、龍灣區、瑞安市、永嘉縣2020年度新居民積分制入學申請信息后,本期我們繼續整理發布甌海區、樂清市、平陽縣、蒼南縣的積分制入學相關信息。請符合申請條件的家長注意各地的申請截止時間,及時提出積分入學申請,詳情可咨詢當地的新居民服務機構。
即日起至2020年6月12日。 ㈠父母雙方在甌海區工作、生活,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證》。 ㈡父母一方參加甌海區組織的新居民積分制管理。 ㈢申請積分入讀轄區指定公辦學校的對象為: 1.小學新生: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之間出生的適齡兒童; 2.初中新生:2020年應屆小學畢業生。 今年的積分入學報名在網上進行,有意向的新居民家長可登錄甌海新居民積分制管理網上申報系統(http://xjmjf.ouhai.gov.cn:8089)了解相關政策,提出申請報名。 溫馨提醒 在疫情防控期間,提倡新居民朋友盡可能采用線上申辦,以“不見面”“無接觸”方式辦理積分,避免人群聚集。 甌海區新居民服務中心咨詢電話: 55571570 86005100 甌海區新居民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ouhai.gov.cn/col/col1409590/index.html 甌海區新居民積分制網上申報平臺: http://xjmjf.ouhai.gov.cn:8089 甌海區教育局咨詢電話: 88599985 一、申請入讀轄區指定優質公辦學校的對象 ㈠父母一方在樂清市辦理居住登記,且在樂清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 ㈡父母一方參加樂清市組織的積分制管理,且經審核其家庭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㈢符合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入學條件。 二、可申請入讀的優質公辦學校及名額 參加積分制管理的新居民子女可申請入讀的優質公辦學校為樂成第一小學等41所小學及樂成第一中學等12所初中,其中小學入讀名額130名,初中入讀名額48名。 三、入讀學校的申請區劃及入讀名額歸屬的確定 以積分申請人在樂清市辦理居住登記中注明的現居住地為主要依據,結合可申請學校的分布情況,確定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新居民子女的入讀申請區劃。積分審核完成后,根據同一學校的入讀申請人父母一方(積分申請人)的積分高低次序確定各學校入讀名額的最終歸屬。 四、申請入讀轄區指定優質公辦學校的程序 1.受理積分申請和入學申請。符合條件的入讀申請人父(母),于4月28日至5月19日期間向居住所在鎮、街道(經濟開發區)政法辦公室提出積分和入學申請。依照新居民積分制管理計分標準中設定的各項計分指標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填寫好《樂清市新居民積分制管理申請表》、《樂清市新居民參加積分制管理材料登記表》和《樂清市參加積分制管理新居民子女入讀轄區指定優質公辦學校申請表》等申報表格。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政法辦公室收件后,對所受理材料的進行初步審核。 2.材料審核和積分排名確定。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政法辦公室應于5月21日前將積分申請人和入學申請人的相關材料及核定情況上報市新居民服務中心,由市新居民服務中心將各類積分證明材料交相關單位或部門審核。市新居民服務中心應于5月28日根據相關審核情況合計積分,并對積分居前的擬獲入讀名額者進行公示,如遇公示異議,則按照職能分工轉入相關部門進行復查。 3.確定入讀學校。積分排名公示無異議后,市新居民服務中心應將擬獲入讀名額的申請人名單及其父(母)積分排名情況提交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確認申請人入讀的轄區指定公辦學校。 4.辦理入學手續。根據市新居民服務中心和市教育局的審核意見,由入讀學校辦理相關入學手續。 5.放棄入讀名額的,不再享受此待遇,其入學名額將收回后統籌安排。 根據《平陽縣新居民積分制管理實施細則》(平委辦〔2012〕235號)及平委辦〔2014〕44號補充通知文件要求,現就做好2020年參加積分制管理新居民子女申請入讀轄區指定公辦學校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入讀轄區指定公辦學校的對象 父母一方、入學學生持有新版《浙江省居住證》,且符合平陽縣教育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政策規定的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入學相關條件。 二、申請入讀轄區的指定公辦學校 小學:平陽縣小、昆陽一小、昆陽三小、昆陽五小、鰲江實驗小學、水頭一小、水頭二小,; 初中:縣實驗中學、昆陽三中、鰲江三中、鰲江五中,水頭一中、水頭二中; 三、申請入讀轄區指定公辦學校的確定 根據申請人父母一方、入學學生所持《浙江省居住證》注明的現居住地,結合縣教育局劃定的小學、初中施教區,按統籌安排、相對就近的原則,確定其申請的轄區指定公辦學校。 四、申請入讀轄區指定公辦學校的程序 1、符合條件的新居民,持新版《浙江省居住證》于今年5月底前向居住地所在的新居民服務管理所或縣審批中心新居民一件事窗口提出積分申請。并依照《平陽縣新居民積分制管理計分標準》中設定的各項計分指標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填寫《平陽縣新居民積分制管理申請表》和《平陽縣參加積分制管理新居民子女入讀轄區指定公辦學校申請表》 2、各鎮新居民服務管理所或新居民一件事窗口收件后,對受理的材料進行初審,如對資料真實情況有異議的,提交相關機構和部門進行復審。資料審核后,并確認初核分數。同時對積分申請人和入學申請人的關系進行審核,提供戶口本、結婚證及學籍登記表(初一學生)的原件、復印件。 3、6月7日前,新居民服務管理所將積分申請人和入學申請人的材料與核定情況報縣新居民服務中心??h新居民服務中心對積分申請人的申請條件、積分分數進行復核。擬定入讀轄區指定公辦學校的申請人名單,并將擬定的入學申請人名單、相關積分申請人名單及積分,予以公示。公示有異議的或投訴的,按照職能分工轉入相關部門進行核查。 4、6月15日前,縣新居民服務中心將經公示無異議后的入讀轄區指定公辦學校申請人匯總名單提交給縣教育局。經縣教育局審核后,各學區、各相關指定公辦學校根據這份名單辦理相關入學手續。 特別提醒! 特別提醒! 特別提醒! 不服從安排者,不再享受此待遇,指標數由縣新居民服務中心按照積分排名另行安排。 2020年,新居民子女積分入學指標81名(小學41名、初中40名)。 在蒼新居民 2020年4月26日至5月20日 ㈠父母一方在蒼南縣持有有效期內《浙江省居住證》(或電子居住證)且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縣組織的積分入學申請管理。 ㈡符合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入學條件。 ㈢父母一方在蒼南縣居住或工作1年以上,同時取得營業執照或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并在蒼南累計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1年(含)以上(計算截止日期至2020年6月30日止)。 符合條件的新居民,持《浙江省居住證》和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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